青岛市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文件
南服务业发展[2011]62号 签发人:李宏建
关于做好市南区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驻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青岛市市南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组织2011年度市南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补助标准
(一)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重点面向符合市南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项目,给予30%-50%的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市场开拓补助项目
对品牌及成长型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各类著名经贸科技展会和考察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含1人交通费及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三)短期担保业务风险补助项目
对为中小企业开展短期(半年以内)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按照短期信用担保总额的2.5‰给予风险奖励补偿,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连锁经营奖励项目
对总部在我区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我区缴纳的连锁企业,其直营店、加盟店新增投资额应在50万元以上,每增加一个直营店给予3-5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加盟店给予1-2万元奖励。
(五)行业协会补助项目
对经区政府批准,属于市南区重点发展产业且经常开展业务的行业协会,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
(六)社会化人才培训项目
对行业协会、社会化人才培训机构开展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人才培训,经申报批准纳入培训计划的,按企业实际参与培训的人次给予行业协会或社会化人才培训机构适当费用补助,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有关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各企业和单位于
区服务业发展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补助项目审核意见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核实申报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申请补助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妥善准备、保存需核查的原始票据及凭证等有关资料,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市南区中小企业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资助计划申请表
2、市南区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
3、市南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
4、市南区中小企业连锁经营扶持资金申请表
5、市南区中小企业行业协会资助计划申请表
6、市南区中小企业社会化人才培训扶持资金申请表
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补助资金△ 申报 通知
青岛市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8851979
市南区中小企业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资助计划申请表.doc



